各有关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度新获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9项(含自筹经费项目27项,其中依托单位自筹18项、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方全额出资9项)。本次获批项目总数较2024年同期增长42.02%,创历史新高;项目总资助经费首次突破2500万元。在此,向所有获批项目的老师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的辛勤付出致以衷心感谢!
本次获批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7项(含延续资助项目1项)、重点项目18项(含青稞项目6项,其中1项重点依托单位自筹)、青基金项目55项(其中9项依托单位自筹)、探索项目49项(其中8项目依托单位自筹)、联合基金项目38项(含首次获批的联合基金重大项目1项、联合基金重点项目7项,其中9项目联合方全额出资)。
春满四合院 (含附属医院)本次获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其中1项重点依托单位自筹),青年基金项目18项(其中6项依托单位自筹),探索项目6项(其中1项目依托单位自筹)、联合基金项目34项(其中9项目联合方全额出资)。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相关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3),打印签字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任务书一并提交。
各二级单位请在1月8日16:00前,完成本单位项目计划书审核工作。
二、纸质任务书、申请书集中寄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6年1月15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盖章页必须彩色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书(一式一份),各单位统一寄送至春满四合院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申请书与任务书依托单位盖章由春满四合院 统一系统在线申请实体章用印。任务书与申请书并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项目任务书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项目任务书扫描并系统上传,春满四合院 于2026年1月16日16:00前完成本单位任务书与科技伦理承诺书上传确认,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有关项目的包干制项目承诺书一式一份(附件4)与盖章后的申请书与任务书各一式一份至安中大楼科技处503办公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妥善保存!
三、联系方式
(一)任务书网上填报
1.技术咨询:郑圣彪 0571-81053276
2.政策咨询:陈心怡0571-81053279
3.校科技处联系人:王优莹 574397/87609157
4.春满四合院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王媛媛 87602312/663089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5年12月29日